下午一群朋友的聚會,談到放下某個關係,另啟一個關係時,會感到對原關係的不忠。例如,很愛的伴侶去世了,再將另一個放在伴侶的位置,似乎會對原來的人不敬,好像之前的愛有了折扣。因此,內在有著忠誠度與罪惡感的掙扎。
我們常常以為「放下」就是一種拋棄,好像放下了某段關係,自己就成為那個罪人。也許,我們再次從身體的角度來思考。當我們讀小學時,隊伍排成一排。當老師點到我們的名字的時候,我們舉手答「有」。當我們被告知「放下」的時候,我們的「手」就不在了嗎?顯然不是的。我們與「手」的關係仍然存在,只是「放下」的時候,我們改變了關係的狀態,因為狀態的改變,讓我們更有彈性地往下一個狀態,例如「向前走」(顯然,舉著手往前走是很累人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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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想做個「真實」的人。但所謂「真實」卻常遭誤解。很多人以為,所謂「真實」就是有什麼就說什麼。然而,這真的是「真實」嗎?其實,這往往不是「真實」,而只是「扭曲的反應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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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讓我們知道,施以一個「作用力」,必然會產生相同力道的「反作用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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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每天都在改變,所以哪有人格這東西ㄚ。我們是無法歸類的,需要的是被理解,而不是診斷與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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